廣州市越秀區商務局關于做好穩定經營支持申報工作的通知
區內各相關企業:
根據《越秀區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越府辦規〔2020〕1號)(以下簡稱《區十條措施》)第二條"穩定經營支持"措施,為減輕疫情影響,支持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穩定發展,現將穩定經營支持申報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報企業所具備的條件
申報穩定經營支持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注冊地和統計、稅收關系在越秀區;
(二)申報企業銷售額及增速條件
1.批發業企業2019年銷售額超10億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2.零售業企業2019年銷售額超3億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3.住宿餐飲業企業2019年營業額超1億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4.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營業收入超5億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符合條件企業如實填報《廣州市越秀區穩定經營支持獎勵項目申報承諾書》(見附件2)、《廣州市越秀區穩定經營支持獎勵申請表》(見附件3)并將其于2020年8月18日前遞交到廣州市越秀區商務局609室(地址:先烈中路83號凱城華庭商務中心609室)。
我局依法依規核定符合支持企業名單并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后,通知獲得支持獎勵的企業辦理資金申領手續。
附件1: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廣州市越秀區穩定經營支持獎勵項目申報承諾書.docx
(聯系人:梁小姐,聯系方式:37631957)